註冊成立貝里斯公司
概況
貝里斯位於中美洲之東北端,墨西哥東南面,人口約二十五萬。1862年起成為英國的殖民地,1982年獨立。政治制度基於英國威斯敏斯特模式,並英女皇委派總督。行政權力是由總理及內閣行使,經28名成員組成的參議院批核。在法律制度上,貝里斯法律建基於英國的普通法,並以當地立法作補充。法院機制與英國類似,各種合約和商業法律等皆按照英國法律模式。英語是官方語言。經濟方面以農業為主,但旅遊和離岸業近年來也愈加增長。該國人口種族甚為繁多,有原馬雅文化的後代,也有加勒比人、中國人及東印度人。
貝里斯國際商業公司特點
國際商業公司受1990年國際商業公司法規限,該公司法基於英屬處女群島的成功模式。貝里斯公司有下列特點:註冊成立簡單快捷,填妥公司組織章程大綱和公司細則,與註冊費一起呈交註冊處即可註冊成立。語言的規定也甚靈活,允許註冊中文公司名稱,而中文和英文名稱均須在註冊處登記備案。公司細則可適用公司的需要。國際商業公司免微一切稅收,包括厘印稅。還有,國際商業公司可按其計劃之需要移進或移出貝里斯。註冊可在兩天內完成,過程另需五個工作日供註冊處放行文件,也有提供現成公司
保密
國際商業公司無須呈交股東、董事或會計師之詳情,也無須審計帳目。向公眾提供的資料僅限於公司組織章程大綱和公司細則,以及公司註冊證,實益擁有人的資料毋須向當局披露。貝里斯未與任何國家簽訂雙重稅收條約,因此無需要向其他國家稅務當局透露資料。
資金流動
當地的貨幣為貝里斯元,以BZ$2=US$1的固定匯率與美元挂鉤。由於並沒有外匯管制。
公司條件
名稱:禁止使用任何已註冊公司的名稱或與其類似的名稱。被視為不適當、下流或不雅的名稱也不准使用。含有“Royal”或“Imperial”等字眼的任何名稱及使人聯想貝里斯政府有關的任何名稱,一律禁止使用。貝里斯國際商業公司名稱可以使用任何拉丁字母,註冊處會要求英文譯文以確保名稱不含受限制的字眼,某些名稱須獲特別同意或申請牌照,包括: “Bank”、“Building society”、“Savings”、“Loans”、“Insurance”、“Assurance”、“Re-Insurance”、“Frnd Management”、“Investment Fund” 、“Trustees”、“Chamber Of Commerce”、“University”、“Municipal”或與其等同之外文或使人聯想一般與銀行或保險業相關的任何英文或外文名稱。
認股人
認股人可以是個人或公司,也可以是透過當地註冊的代理人的代名股東。最低股東人數為一名。
資本/股份
標準法定股本為US$50,000.00。股份有或無面值發行皆可。股本可以任何貨幣註冊。最低發行股份數目是無面值股份一股或有面值股份一股。可發不記名股票。
董事
國際商業公司至少須有一名董事,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公司團體.董事國籍不限,且不必居住在貝里斯。法律無規定要有公司秘書,但為方便履行簽署的義務,通常都委任一名秘書。
註冊辦事處/代理人
國際商業公司必須在貝里斯設有註冊辦事處並有註冊代理人。註冊辦事處必須保存在持牌管理公司的地址。
股東名冊
國際商業公司無須呈報股東、董事或帳目之詳情,但公司必需保持財務記錄。
帳簿、記錄及印章
向公眾提供的資料僅限於公司組織章程大綱和公司細則,以及公司註冊證。
稅務及收費
國際商業公司免微當地一切稅收,包括厘印稅。牌照費須於註冊成立以後每年的七月三十一日前支付。公司註冊資本不超過US$50,000.00者,每年向政府繳付定額收費US$100.公司註冊資本超過US$50,000.00則每年支付US$1,000,公司全部或部份股份由無面值股份組成,則每年支付US$35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