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成立盧森堡公司
概況
盧森堡大公國就面積而言,是歐洲聯盟最小的國家之一,僅2,586平方公里,人口約412,000。雖然如此,該國是主要國際機構的成員,而且是歐洲聯盟的創始國之一。國外投資氣候甚為吸引,經濟和社會十分穩定,負債很少,失業率低達3%。官方語言是盧森堡語、德語和法語,而主要人口也講英語、意大利語。盧森堡是一個現代金融中心,在自由經濟政策下成功地吸引外資。盧森堡是多種投資工具的最佳根據地。專業報務和有利的立法、對盧森堡公司股東和董事的國籍不設限制等,都是盧森堡離岸公司的優點。執業者經常處理遺產計劃事務。
盧森堡公司特點
該中心的主要優點如下:
- 1929年控股公司利得稅率為零。
- 收取股息毋須披露收息人的姓名,而股息僅須繳納有限的預扣稅,非盧森堡居民沒有任何其他賦稅。
- 股份可以不記名方式發行(不記股份持有人的姓名),十分容易轉讓(為現金)。
- 由於銀行法例的規定、專業人士的保密守則與不記名股票等因素,為投資者的保密性提供法律上的保證。
- 盧森堡的法律體制十分穩定,過去50年以來僅發生過兩次稅務改革。某些形式的公司有十分吸引的稅務優點(控股公司全免、SOPARFI貿易及控股公司則有限在免稅)。
- 銀行規則靈活,能以任何貨幣開立銀行帳戶。
控股公司及SOPARFI貿易及控股公司特點
對於某些業務,盧森堡居民公司有相當大的省稅機會。它們是1929年Societe Anomyme 控股公司及1991年Societe de participation Financiere(SOPARFI)貿易及控股公司。1929年控股公司(根據1929年7月31日的法律建立)完全免徵盧森堡稅收。活動限於專利權的持有及租賃、參與持有股東公司及貸款予參與公司。1929年控股公司提供十分有利的方式,使公司能將所有專利權集中於一個控股公司,就專利權收取專利權使用費,而毋須繳稅。控股公司的免稅儲備能以向附屬公司增資或貸款的方式再投資於在全世界建立的新業務。控股公司可以收取上述投資的回報(股息或利息)而毋須繳稅。匿名投資者也可以利用1929年控股公司投資於各國的證券交易所,而利潤毋須繳稅。
1929年控股公司的優點可以概述如下:
- 使用不記名股份和代名人董事以保持匿名記錄。
- 沒有股份轉讓記錄。
- 股本可以任何貨幣表示。
- 所有收入(專利權使用費、股息、利息)完全免徵盧森堡稅項。
1990年SOPARFI貿易及控股公司根據1990年12月6日的法律成立。該法律於1991年1月1日生效。此類公司之建立是為了控制其他公司的主要權益而又能從事貿易活動。來自股息和出售股票的資本利得是免稅的,但貿易利潤照常繳納利得稅。自1998年起,利得稅率最高為30%。1990年SOPARFI貿易及控股公司能從盧森堡與許多歐洲和其他國家的雙重稅收條約得益。
保密
- 由於董事及股東可用代名人,所有公司的實益人資料均得以保密。
- 由於銀行法例的規定、專業人士的保密守則與不記名股票等因素,投資者的保密有法律上的保證。
- 銀行及專業保密的法例(盧森堡刑法第458及459條、1989年3月24日大公法令及1993年4月5日法律)規定對所有資料保密的義務。這些規定適用於金融界所有專業人士及其僱員。違反上述法例被視為刑事罪行。但保密法例對盧森堡法律界定為刑事違法者例外。
- 禁止稅務當局從金融機構查核非居民投資者的資料。
資金流動
盧森堡無外匯管制。因此公司可將資金轉進或轉出盧森堡,而不受外匯限制。盧森堡的貨幣是盧森堡法郎,而比利時法郎也是法定貨幣。
公司條件
名稱:不准使用與已存在的名稱相同之或類似的名稱。任何重大國際公司的名稱除非經書面同意,也不准使用;被貿易註冊處視為不適當的名稱也不准使用。貿易註冊處還會拒絕與銀行或保險業有聯繫的名稱及使人聯想政府惠顧的任何名稱。因此,銀行,建房互助會、儲蓄、保險、轉保險、基金管理、投資基金、理事會、市政及合作社的法語和德語名稱及與其等同之外文名稱也不准使用。貿易註冊處必須確認名稱可供使用及可以接受。名稱可以使用任何拉丁字母的語言。如使用外語,公眾註冊處會要求法文或德文翻譯。「S.A」或「Societe Anonyme」
等詞應加在公司名稱後面或前面以表明其有限責任。
認股人
最少須有兩名認股人。
資本/股份
1929年控股公司及1990年SOPARFI貿易及控股公司的法定股本最低為1,250,000盧森堡法郎($45,000),必須全部發行和繳付。資本可以任何貨幣表示,公司可以有記名股份,有或無投票權的股份,也可以有不記名股份,但須繳付。在某些情況下公司可發行可贖回股份。股份可以有面值,也可不規定面值。可以是有記名(登記)股份、不記名股份,優先股份及有特殊或無投票權的股份。
註冊辦事處/代理人
註冊辦事處必須設在盧森堡境內。特殊情況下,可暫時設在國外。
董事
董事人數最少須有三名,可以是個人或公司團體。董事可以是任何國籍,且不必是盧森堡居民。盧森堡公司法沒規定委任公司秘書,也沒有居住地或國籍的規定。
股東名冊
法定記錄和名冊必須存放在公司註冊辦事處。
帳簿、記錄及印章
法定記錄和名冊必須存放在公司註冊辦事處。沒有規定公司須有印章。公司可選擇有或無印章。
稅務及收費
1929年控股公司免徵當地稅項,但每年須繳付其註冊資本0.2%,分季度支付。1990年SOPARFI貿易及控股公司按正常稅率(39%)納稅,但受某些條件(詳情由「貿易限制「規定)規限,收到的股息和資本利得免稅。
盧森堡還提供下列稅務優惠」
- 降低貨幣市場基金認購稅(降到0.01%)。
- 連帶降低公司利得稅和淨財產稅(稅率32%,1998與1999年間每年降低1%)直接提供給投資基金的管理報務免徵增值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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