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成立新加坡公司
概況
新加坡是一個島嶼,位於赤道北大概一百三十七公里,馬來西亞半島外最南端,由柔佛海峽和印尼群島,和南方新加坡海峽分隔,座落在東南亞的國際商業路線的交叉點,被認為是世界最繁忙的港口之一,總人口大約四百萬,包括了新加坡島和五十八個小島,其中二十個以上是有人居住的。
新加坡主島包括有住宅、商業、工業及佔有百分之二的農地。其中三分之一國內新鮮產品的供應來自農業產品加工園。除下地方由森林、沼澤及未開發地方組成。
新加坡是一個精密的通訊、銀行為和貿易中心,大部分的國際商行和會計行都在新加坡設置分行。新加坡是一個安定而有效的司法管理轄區,對國際商業和投資非常適合,特別是亞洲區域。
新加坡的公司基於英國的自由企業,並無限制外資產業、匯寄盈餘回國或輸入資本。已修訂的新加坡稅制,更加鼓勵外來投資,令新加坡發展成一個地區性的基地。
新加坡公司特點
新加坡的公司根據公司法成立,公司可以是有限公司(例如,由股票或保證限制),或是無限公司。最普通的是股票有限公司,其責任只限制於股票金額。
保證限制及無限公司通常由專業團體機構所設立,以達至特定目的。有限公司可以是
私人公司有下列特點
- 限制其轉移股票的權利
- 限制其股東人數不超過五十名
- 禁止任何公開招股、發售債券或讓公存放金錢
一家私人公司如果不超過二十名股東,及並無由公司持有股份,即成為是豁免私人公司。依公司法,豁免私人公司可被豁免某些要求,例如不需呈交公司財政報告以供公署檢閱。
保密
新加坡有一系列與鄰國簽訂的雙重稅務條約,以及保證投資協約。
資金流動
無外匯限制,任何貨幣資本可隨意轉移國內外。
公司條件
名稱:新加坡的公司必須在其名稱加上『私人有限公司』(PRIVATELIMITED)的字句,以表示是一家有限責任的私人公司。公司的名稱不可與已成立的公司名稱相同或類似。除非是在特別情形下,應避免下列字句:「ROYAL」、「BANK」AK 「TRUST」
資本/股份
公司的註冊資本必須與已發行的資本限額;但是,一家註冊資本達新加坡幣十萬元的公司,需要繳付的最少登記費是新加坡幣一千二百元;因此,普通最低的註冊資本為新加坡幣十萬元。必須是署名股票,不可發不記名的股票;需要最少兩名股東,若該公司是一家全資附屬子公司(WHOLLYOWNED SUBIDIARY),可以只需一名股東。
註冊辦事處/代理人
所有公司必須在新加坡有一個註冊的辦事處,保存所有的漢定紀錄及檔。
股東
最少兩名股東,准許公司團體當股東,資料必須呈交公司註冊處。
董事
必須要有最少兩名董事,其中一名是新加坡居民,董事只能是個人;並無章程規定當董事的必須是公司的股東。每家公司最少委任一名合格的公司秘書,公司秘書必須是居住在新加坡的個人,董事和公司秘書的詳情必須向公司註冊處備案,並且供公署查閱。
名冊
公司法定的名冊記錄必須保存在公司的註冊辦事處內。
數簿、記錄簿和印章: 董事和股東會議記錄、數簿和印章,必須保存在公司的註冊辦事處。會計簿冊必須經核查,並且呈交公司註冊處;每一家公司在成立之後三個月內,要委任獨立的核數師,向股東報告財政狀況。
稅務
公司的入息稅是基於地域稅制度,原則上,只有來自新加坡的收入需要繳稅。這必須配合行政管理權的概念。一家新加坡公司若要成為大吃大喝居民公司,該公司從事的商業活動必須是在新加坡境外。行政管理同樣亦必須在新加坡境外。
在新加坡登記的公司和外資分行,必須繳付百分之二十六的利得科,資本增益通常是不需要繳稅的。
個人來自或累積在新加坡的收入是要繳稅的,稅率是漸進式,最高可達百分之二十八。
年度條件
所有新加坡公司必須舉行一次過年大會,第一次是在成立日後十八個月之內,隨後最少每年一次,以宣佈帳目、選舉及委任高級職員。舉行年度大會的地點則並沒有限制。
一份年度申報和經核查過的財政報告,必須要在過年大會舉行後一個月內,呈交公司登記處,推延呈交將受最高處罰,小心遵守新加坡的法律規定是極為重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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