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審計
法定審計
根據香港《公司條例》第122條,所有在香港註冊之有限公司的每年財務報表需給予會計師事務所審核,以便公司各股東於週年大會省覽。此外,稅務局也要求有限公司隨稅表附上已審核之財務報表,以作評稅用途。本會計師事務所提供客戶所需之審計服務。
此外,在審計之過程中,我們會先清楚瞭解客戶之運作及架構,從而我們可以發現客戶的潛在問題,及為客戶提供專業的解決方案。
其他審計
除了替有限公司之財務報表作每年度之法定審計外,我們作為獨立核數師亦可因應客戶之要求作出審計服務,計有:
- 獨資及合夥經營業務之審計:除了可增加賬目之可靠性外,一些專業之服務性行業如律師事務所,旅行社及證券行均有相關法例規定,每年須呈交已審核之財務報表予有關之監管機構。
- 非牟利團體之審計服務:如學校、醫院、宗教團體及其他慈善機構。
- 特別審計以防止及察覺欺詐和違規行為:本行可因應股東之要求,對於由公司管理層預備之財政記錄,對其真實性作出獨立報告。
- 對財務報表上個別項目作獨立報告:我們可因應個別人士之要求對財務報表上之個別項目(如應收帳款、應付帳款及公司中某一分部之銷售額和盈利)進行審計程序及將我們之發現作出報告。此類報告可幫助讀者評估有關個別項目之準確性。
- 審閱中期財務報告:可靠及適時之中期財務報告及增加股東及董事對企業盈利能力,現金週轉及財政狀況之瞭解。顧客時常會聘請我們替其審閱中期財務報告及發出獨立審閱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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